通知公告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

安康市图书馆优秀读者评选办法

发布日期:2015-10-22 发布者: 访问:1111

 

为了激发广大读者的阅读热情,推动“书香安康”建设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安康市图书馆决定开展优秀读者评选活动。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遵守借阅规则,自觉维护阅览室的秩序和学习环境,爱护书籍;

2、所借阅各类书刊资料归还及时,无违章记录;

3、积极参加各类读者活动,到馆率及利用馆藏文献较高;

4、爱护公共设施,具有较强的公共意识和公共道德,举止文明;

5、为图书馆建设和读者服务工作建言献策,有较强的参与意识,提出的建议有较高参考价值并被我馆采纳;

6、自愿协助、参与图书馆业务宣传工作,正确引导他人文明借阅,甘当传播知识与文明的使者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凡持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;

2、读者通过自荐方式从我馆各阅览处(室)领取《优秀读者评选申报表》,填写完毕后,交流通部以备评选;

3、由流通部核实申报表,筛选符合评选条件的读者;

4、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1、每年度均以上年度10初至本年度9月底的借阅记录为依据,从10月20日开始自荐与推荐。

2、每年度11月1日至10日公示,公示一周后决定授奖对象;

3、每年度11月下旬进行表彰。

四、表彰奖励

每年评选表彰优秀读者10名以上,召开表彰会,颁发优秀读者荣誉证书,并在有关媒体上宣传报道。

附:“优秀读者申报表”

附:优 秀 读 者 申 报 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