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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启动“书香家庭”评选工作

发布日期:2019-03-18 发布者: 访问:1769

安康市文化与旅游广电局、市妇女联合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”的指示精神,扎实推进“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”工作,不断促进全民学习、倡导家庭阅读、建设书香安康,进一步助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,日前联合发文,在全市范围内启动“书香家庭”评选工作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2019年3月15日至4月1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;4月10日至20日为评审公示阶段;世界读书日(4月23日)前后命名表彰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广大家庭(含流动人口家庭)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㈠基本条件

1. 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,热心公益事业;

2.遵纪守法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“诚孝俭勤和”新民风,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;

3.家庭和睦,家风良好,传承中国传统美德。

㈡具体条件

1.较强的读书意识。爱书、惜书、藏书、用书,家庭藏书500册以上,书籍内容健康向上;至少2名家庭成员注册使用“学习强国”和“女性享学吧”APP,并为当地公共图书馆持证读者;每年参加各类读书活动、专题讲座等次数不少于5次。

2.浓厚的书香氛围。重视家庭读书活动,家庭成员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,有每周至少2小时“共读”习惯,平均每人每年阅读书籍5册以上。

3.明显的学习效果。经常摘抄读书笔记、撰写读书心得,在市级以上媒体或报刊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;家庭学风在学校、社区或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影响力,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。

四、参评方式

全市广大家庭可通过组织推荐、社会推荐、家庭自荐等方式参与评选。

㈠组织推荐:各市直和中省单位、市妇联团体会员可择优推荐本单位2户家庭参评。各县区及高新区、恒口示范区可择优推荐辖区10户家庭参评,由各县(区)文旅广电局会同妇联商议决定推荐对象。

㈡社会推荐:有关媒体和社会团体可根据了解的情况,推荐“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”的优秀家庭参评。

㈢家庭自荐:鼓励满足评选条件的广大家庭踊跃自荐,积极申报书香家庭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㈠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。“书香家庭”评选活动是倡导全民阅读,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,各县区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,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充分宣传发动,引导广大家庭踊跃参与“书香家庭”创建、评选活动,促进“人人爱读书、家家飘书香”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。

㈡立足基层,增强实效。坚持立足基层,突出群众评、评群众,群众学、学群众,让“书香家庭”的故事走进机关、乡村、社区、学校、企业、单位,走进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里,让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感悟“书香”、接受教育,见贤思齐,使评选“书香家庭”的过程,成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、提升全民学习实效的过程。

㈢从严审核,规范报送。各县区、各单位在推荐“书香家庭”时,要坚持党风廉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“一票否决”,真正把事迹突出,群众公认,特别是在亲子阅读方面成效显著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,并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家庭推荐出来。请各县区、各单位及家庭于4月10日前上报安康市“书香家庭”推荐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、A4纸),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。

联系人:周启立

联系电话:0915-3206635

电子邮箱:aklibrary@163.com

联系地址:安康市图书馆。

安康首届“书香家庭”推荐表.doc